作者:zol
物品发布管理规则
08年09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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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站发布物品的网友,请仔细阅读本物品发布管理规则并予以遵守。对于违规发布物品所引起的法律责任由相关用户完全承担,与zol无关。Zol有权对任何违反本规则的物品信息予以删除,并保留给予相关用户警告并禁止该用户的权力。请各位用户自觉遵守。欢迎您举报违规物品,让我们大家一起来保证网络卖场的安全。

任何商家在本网站上销售的产品,都必须保证是通过合法渠道获得,如有违反,经销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以及相关的经济赔偿,本站不承担任何的责任。

 

禁止交易的物品:

 

1.         任何人不得在本站出售国家法令法规禁止贩卖的产品;

2.         毒品和吸毒设备;

3.         电子监视设备(如 窃听设备微型发射器监视麦克风等小型易藏式传送设备);

4.         任何形式的发票、股票、公司债券、彩票及其他证券,以及彩票,不具有效性和流通性的为收藏目的转让的情况除外;

5.         银行识别客户身份的数字证书例如“U等,不管其有未经过使用,银行另有规定的除外。

6.         任何形式的文件、各类证件,如身份证,档案,各类许可证、介绍信、学历证书、毕业证等

7.         任何政府证明文件及执照,政府内部、非公开的文件、手册或与大型商用公共运输相关的其他文件,包括:商业航空公司或地铁、火车或巴士的经营商的内部手册等;

8.         伪造、变造的物品,如伪造的证件、票据、钱币、执照和许可证等;

9.         人体器官、遗体;

10.     黄色物品(如音像制品等)、性服务、同志物品(如音像制品等)等;

11.     未使用商品外包装图片的音像类商品

12.     邮局包裹单与EMS专递单,未经许可,不得发布。

13.     手机直拨卡:充值卡类目下的直拨卡未获信息产业部批准,不允许发布,

14.     含有反动、种族或者宗教歧视或其他法律禁止内容的出版物、文件、资料等;

15.     非法所得之物,如走私、盗窃或抢劫所得;

16.     任何形式的枪支、弹药及相关器材,如枪械、枪械仿制品(如仿真枪)、子(炮)弹、消音器、火药、麻醉注射枪等;

17.     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腐蚀性的化学物品,如火药、烟花、爆竹等;

18.     管制刀具,如匕首、三棱刀(包括机械加工用的三棱刮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跳刀)以及其他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

19.     警用和军用物品、设备,如监视、监听类设备、警服、警徽、警用器械等;

20.     其他武器,如具有较大杀伤力的弓弩,钢珠,铅珠等;

21.     其他可能危害他人安全或利益或用于违法目的的物品,如撬锁设备、强效催情用品/药品、解密软件、导弹发射程序、个人私密资料,汽车反雷达测速仪,电子狗,GPS报警器等;

22.     需执照或政府许可才能使用的设备,如开锁装置,广播发射台,碟型人造卫星天线及有线电视解扰器,邮资盖印机等;

23.     赌具,如吃角子老虎机,透视麻将,透视扑克等;

24.     任何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物品,如假冒名牌商品,侵犯他人版权或者专利权的产品、伪造品;

25.     回收物品,如中国消费者协会通过发出有关可能有危险的货品的警告而保护消费者,并敦促制造商和经销商回收有危险的货品;

26.     药品 (包括麻醉剂、类固醇、伽马羟基丁酸盐类,但保健食品不属于此规则范围)

27.     医疗器材(械)

28.     E-mail地址列表、网址列表,用户资料等涉及隐私权的材料;

29.     无注册号的磁带或光盘,共享软件;Beta级或未公布的软件;未同设备捆绑出售的OEM软件;

30.     国家法律法规存在强制性质量或者安全标准/规定但未能符合签署强制性质量或者安全标准/规定的产品

31.     国家法律规定适用许可证管理规定而不能提供相关许可证的产品;

32.     根据法律、法规禁止销售或本网站认为依据公共风俗不应贩售的物品。

 

限制交易的物品:

 

1. 文物: ZOL用户仅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50条、第51条的规定进行民间收藏文物的买卖;

2. 动物:ZOL网站上目前仅允许销售电脑硬件及其周边产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 野生动物、国家保护类动物、濒危动物论坛严禁话题,请勿再谈,我们会保留追究的权利、内脏、任何肢体、皮毛、标本或其他制成品均不能登陆。其中象牙和玳瑁类制品,属于严格禁止登陆的产品。

3. 植物:被列入国家保护类植物清单的、法律禁止不得销售的植物,或植物产品。

4. 外币:对于可流通的外币,ZOL用户仅可为收藏目的少量购买,但不得从事或者变相从事外币兑换或交易;

5. 飞机票、地铁票、车票:少量个人余票允许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6. 在法律允许的限度内允许出售香烟、雪茄和无烟烟草制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的规定,卖家必须取得适当的证照。

7. 酒精饮料:个人用户可进行少量自有存货的转让,数量不得高于三件;

8. 集邮票品:ZOL用户可进行合法的邮票交换和买卖,但不得从事下列活动:买卖国家禁止流通的集邮票品;买卖1949101以后发行的带有中华民国字样的集邮票品;先于发行日期交换或买卖邮资凭证;买卖未经邮政行业管理部门批准制作的集邮品;

 

物品发布细则:

 

1.       物品属性与发布物品所放置的类目或属性不一致,如发现将被删除, 而无需做任何通知;

2.       所发布的物品标题、图片、描述相互不一致,如发现将被删除, 而无需做任何通知;

3.       物品描述及标题中中包含与发布物品无关的信息,(如攻击性言语、特殊字符等),如发现将被删, 而无需做任何通知;

4.       物品描述关键信息不明确,如发现将被删除, 而无需做任何通知;

5.       物品描述中不能发布其他交易网站的链接与QQ群号码。如发现将被删除,而无需做任何通知;

6.       商品的价格和描述价格严重不符的,如发现将被删除, 而无需做任何通知;

7.       同一款产品每天每人只能发布一条,如发现更多信息将被删除,而无需做任何通知;

8.       不得注册多个ID发布同一款产品消息,如发现将被删除, 而无需做任何通知;视情况而采取禁止ip,禁止用户名的措施;

9.       不得发布无货空挂物品帖子,如发现将被删除, 而无需做任何通知;

10.    vip用户只能发布个人的交易物品,不可发布商家物品。如发现将被删除,而无需做任何通知;

11.    vip用户每天最多可发布4条物品信息;

12.    回复、咨询、顶贴应与当前交易有关(言之有物但不能诋毁他人的产品与评论他人物品的价格高低,也不得灌水贴,(如顶,沙发,好,等简单字符属于灌水贴)如发现将被删除, 而无需做任何通知,视情况而采取禁止ip,禁止用户名的措施;

 

本网站保留随时修订规则的权利

 

小警告1.广大网友无论什么情况,尽量不要先款。

  2. 网上有风险,交易需谨慎,如果您对交易方的信誉度没有把握,为了最大限度避免交易风险可以要求对方使用类似支付宝等第三方中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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